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校办发〔2008〕25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校庆活动实际,经研究,国庆节期间我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日正式上班上课。9月27日(星期六)和9月28日(星期日)不休息,分别上10月6日(星期一)和10月7日(星期二)的课,请教务处和各系(院、中心)做好调课安排。
根据上述放假时间安排,学工部(处)·团委、各系(院、中心)要负责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并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安全等工作;后勤管理处要负责安排好假期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饮食、水电、交通等事项要做出具体安排,并予公布,确保教职工和学生的正常生活;图书馆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开放部分阅览室供学生假期学习、阅读刊物;保卫处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假期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布置和检查,落实治安和安全稳定措施,并将本单位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表于9月29前报校办。
自11月3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表(附件2)。
附件:1、国庆节假期值班安排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