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及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 能力,能在基层政府、城乡社区、基层社会组织、中介组织、保险和物业管理等公共事业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公文写作和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备行政管理和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本专业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