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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联发[2008]3号

2008届毕业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
工 作 安 排

  

各系(院):

    2008届毕业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同学争先创优,学院拟进行评选表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08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1、严格按《襄樊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襄樊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选。
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参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
3、2008届毕业生评优时值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关键时期,对在评估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不遵守校纪校规、不按时参加评估相关活动的学生(尤其是4月20日后为按时返校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奖学金的评定。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各系(院)要结合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情况和获奖情况,由班委会、辅导员推荐,系(院)进行考核。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2、先进个人和奖学金
(1)各系(院)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综合测评的有关自评、互评工作。
(2)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积分,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3)各系(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评结果,并将结果用多种方式公示2—3日。
  四、评选时间:
各系(院)于2008年6月2日开始评选,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学工处。
五、评比要求:
1、各系(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应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交电子文档);
2、各系(院)要全面了解毕业生获奖励情况,包括学生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获得专利、各类竞赛获奖等;严格按照《襄樊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奖励金额做好统计,辅导员要审核证书原件,填写2008届毕业生获 奖情况信息表(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页码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
3、各项申报表格按要求上报,详细要求见附表(学工处网页可下载);
4、各系(院)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执行,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如有不实,请向学工处举报,举报电话:359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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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