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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新进教师岗位培训(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06 点击:

校人字〔200815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高校师培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新教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现将我院今年岗位培训(集中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79月以来引进或从非高校教师岗位调入我校和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工作的教师、政工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组织

由人事处按照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的统一要求和我校《新教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严格考勤,缺课1/3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围绕着“如何做一名高校教师”开设讲座、专题报告会,专题内容如下:

1.校情教育

2.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高校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规范

4.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与能力培养

5.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6.高校教师人文素质教育专题

7.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三)教学实践

各系院为每位参训教师安排1-2名指导教师,制定系院培训方案并报人事处备案;指导教师一般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授或副教授。指导时间为1年;人事处将于20096月进行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各系院和指导教师每月检查参训教师备课教案和课堂教学等工作情况不少于两次,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帮助新进教师落实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提高教学水平。指导教师按照指导情况做好指导日志的记录。

参训教师必须跟随指导教师或相关课程教师完整地听一门课程(含实验课),并精心准备拟承担课程的教案,主动与指导教师加强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系院、教研室和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安排:827日上午在人事处报名,827日下午举行开班仪式并开始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详见《襄樊学院2008年岗位培训(集中培训)安排表》。培训地点在襄樊学院隆中北校区,具体地点报名时通知。

五、考试与考核

教育理论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闭卷的方式进行。我院设立考点。考试时间定于920日。教师职业素养采取培训记录的方式考核。教学实践采取对教案、课堂教学等教学实践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考核。

培训结束后各参训学员需结合高等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师职业素养讲座撰写一篇研究性的结业论文(不少于4000字),人事处将聘请有关专家评阅论文,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并记录在岗前培训证书的培训成绩表中。论文严禁抄袭、下载,一经发现,岗前培训总成绩直接定为不合格,须于第二年重修。

所有参训教师均应认真填写《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记载表》(一式两份)。否则,不能办理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考试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师培中心颁发合格证书,作为教师上岗的依据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的重要凭证。

六、报名及费用

827上午在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21寸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张)。

根据省师培中心的通知,参训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证书工本费85元;培训费200元。教材费每套135元。报名时一并交清。

 

 

 

 

 

襄樊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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