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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2008年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5-17 点击:

根据鄂人函[2008]28号、襄人薪[2008]139号文件规定,拟组织我院2008年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1、符合晋升条件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工作调动或岗位转换后需确定技术等级的人员。

3、复员退伍军人、新参加工作在工人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含各类聘用合同制工人)

4、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5、未竞聘上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本人自愿参加考核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考评程序

1、取得技师任职资格五年,技校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可申报高级技师。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资格考评,须由本人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学历证书、技师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总结和本专业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我院有电工、管道工、中式烹调、餐厅服务员、园林绿化、实验工、护理员、药剂员等工种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2、在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的可申报技师;在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3、首次参加技术等级考核人员申报条件按人薪发[1994]50号或鄂人薪[1995]1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即工作年限满25年或从事本工种年限满20年(不含后勤专业)的可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年限满10年(不含后勤专业)的可申报中级工;转正定级以后的可申报初级工。

4、本次考核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底,复员军人军龄可算本工种年限,下乡知青计算工龄,不计算本工种年限。

三、报名时间:416——520

四、报名地点:人事处

五、收费标准(按省最低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高级技师820/人,技师740/人,高级工640/人,中级工470/人,初级工334/(含考核费、教材费、培训费)

六、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照片一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襄樊学院人事处

200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