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02]123号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襄樊学院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襄樊学院工资分配改革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考勤与考核相结合。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即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业务工作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党办、院办、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
(二)各系、部、处、室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3—5人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类别与等级
考核工作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一般在第二年一月进行。聘期考核三年进行一次,一般与当年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聘期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考核办法
(一)教学人员的年度考核
1、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单位内进行民主评议。
3、由系、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测评标准和民主评议情况,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优秀等次人选。
5、院党委会审定。
(二)管理人员(附表5—7)、专业技术人员(附表8—10)的年度考核
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领导对其考核,权重占2/5;本单位人员对其考评,权重占2/5;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其考评,权重占1/5。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总结,并在适当范围内述职。
2、单位内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3、各有关单位代表根据考核测评标准,对被考核人考评、打分。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类考核结果进行加权评分,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5、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优秀等次人选。
6、院党委会审定。
“双肩挑”人员参加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同时履行教学人员的部分岗位职责。
(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
1、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
2、非教学人员病假累计达15天及以上的;事假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无故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的;发生II类及以上工作事故的。
3、教学人员未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未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发生II类及以上教学事故。
4、当年提升职务的干部。
5、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情况。
(四)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直接认定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无正当理由全年工作量不满70%。
3、不服从安排,影响学院部门工作。
4、无故旷工2天及以上或无故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
5、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情况。
(五)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1、工作不满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2、累计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3、擅自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考核。
4、退休和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考核。
5、当年度新分配进院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各类人员的聘期考核参照年度考核办法进行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工资晋级、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奖惩、续聘、缓聘、解聘的依据之一。
(一)年度考核
1、优秀、合格等次人员,续聘原岗位。
2、基本合格等次人员,核发岗位工资和超工作量奖的70%,续聘原岗位试用。
3、不合格等次和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扣发全年岗位工资和超工作量奖,按落聘人员对待。
(二)聘期考核
1、合格等次人员,可续聘原岗位。
2、不合格等次人员,解聘。
七、附则
(一)附属单位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二)本办法凡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本办法自二OO二年二月起实行,解释权属组织部和人事处
附表1
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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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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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素质 (0—10分) |
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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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同事评价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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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水平 (0—15分) |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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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观念强,对事对人客观公正,工作不摆架子,不推诿,协作精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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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强,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关爱学生,全身心投入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思想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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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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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技能 (0—15分) |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洞悉本专业理论前沿和热点,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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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职业务,领导本学科教学,并主持或负责重大或较大业务性课题,正确确立最佳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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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强,领导本学科科研工作,指导或独立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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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工作 (0—60分) *为必备部分,其它4项中任选2项。 |
*主讲2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承担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工作。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估在良好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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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或主持本学科专业或本课程的建设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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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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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主持或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的工作,有年度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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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学术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以及教学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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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研成果积分≥60分、学术报告(或讲座)不少于1次。 |
附表2
襄樊学院副教授考核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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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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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素质 (0—10分) |
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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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同事评价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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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水平 (0—15分) |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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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观念强,对事对人客观公正,工作不摆架子,不推诿,协作精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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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强,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关爱学生,全身心投入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思想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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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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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技能 (0—15分) |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理论前沿和热点,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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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职业务,指导本学科教学,并主持或负责重大或较大业务性课题,能正确确立最佳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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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强,指导本学科科研工作,指导或独立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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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工作 (0—60分) *为必备部分,其它4项中任选2项。 |
*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承担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工作。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估在良好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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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加本学科专业或本课程的建设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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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的工作,有年度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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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或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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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主持或参加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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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研成果积分≥34分、主讲学术报告(或讲座)不少于1次。 |
附表3
襄樊学院讲师考核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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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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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素质 (0—10分) |
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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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同事评价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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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水平 (0—15分) |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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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观念强,对事对人客观公正,工作不推诿,协作精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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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较强,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关爱学生,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高等教育思想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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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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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技能 (0—15分) |
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某些专业问题有一定的见解,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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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职业务和学科教学,能够完成一定的业务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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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强,开展本学科科研工作,独立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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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工作 (0—60分) *为必备部分,其它4项中任选2项。 |
*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承担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工作。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估在良好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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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开设新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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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组织编写实验讲义和实验指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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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科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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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每年提交1份教学法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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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研成果积分≥20分。 |
附表4
襄樊学院助教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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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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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素质 (0—10分) |
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
|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同事评价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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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水平 (0—15分) |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
大局观念强,对事对人客观公正,工作不推诿,协作精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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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较强,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关爱学生,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思想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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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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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技能 (0—15分) |
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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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职业务和学科教学,能够协助完成一定的业务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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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撰写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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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工作 (0—60分) *为必备部分,其它4项中任选2项。 |
*根据工作需要,在导师指导下担任课程教学工作,承担课程辅导、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的教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24标准学时(见习期教师不少于187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估在合格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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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教学法研究,每年提交1份教学法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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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导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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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研成果积分≥6分。 |
附表5
襄樊学院处级党政干部考核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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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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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素质 (0—10分)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学习,关心国家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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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在各项工作中起表率作用,群众评价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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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水平 (0—15分) |
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清正廉洁,服务态度好,威信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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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全大局,协作精神强,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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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工作投入,关心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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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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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技能 (0—15分) |
科学文化知识基础扎实,理论政策水平较高,熟悉本职业务,能有效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正确处理各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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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掌握党政管理工作基本规律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能力强,能有效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正确确立工作目标及最佳方案,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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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了解本职工作,有独到见解,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指导或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论文、报告、总结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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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工作 (0—60分) |
所在单位及个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饱满;能合理安排并有效督促、检查下属完成或超额完成党政管理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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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分管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安排、检查、处理事务果断、高效、快捷,负责的工作完成及时,无失职行为或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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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显著,有效推动了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工作,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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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有创新,通过改革、建章立制等,改进管理工作手段或方法,提高了管理工作效率,提高了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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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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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个人学习,根据工作要求努力调整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及时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并注重组织下属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及时指导下属工作方法和具体业务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