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2008美术成绩查询  2008高考美术查询
当前位置 :| 主页>工资福利>

关于调整校内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11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校内工资分配制度体系,使校内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校内工资的经济杠杆作用。根据《襄樊学院工资分配改革暂行办法》(院党发[2002]14号)文件精神和1226校党委会研究的校内岗位工资调整要继续坚持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同时兼顾管理等人员的利益,适当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要鼓励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积极学习,锐意进取,提高业务素质;要借鉴兄弟院校经验,把收入水平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要兼顾后勤集团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利益等原则性精神以及2007111党委会研究意见。现对学校校内岗位工资标准(含离退休人员补贴)做如下调整:

一、适当调整校内岗位工资分设置标准

借鉴各兄弟院校教学人员与非教学人员的岗位工资分级差设置,考虑我院目前的级差状况,适当调整校内岗位工资分设置。

学校岗位工资分设置标准表

教学

岗位工资

管理

岗位工资

教辅

岗位工资

工勤

岗位工资

 

 

正厅

225

 

 

 

 

 

 

副厅

195

 

 

 

 

教授

185

 

 

 

 

 

 

 

 

正处

155

正高

155

 

 

副教授

145

 

 

 

 

 

 

 

 

副处

130

副高

130

高级技师

130

讲师

110

 

 

 

 

 

 

 

 

正科

100

中级

100

技师

100

助教

80

副科

80

 

 

 

 

 

 

 

 

初级

75

高级工

75

教员

65

科员

65

员级

65

中级工

65

 

 

办事员

55

 

 

初级工

55

二、适当调整离退休人员补贴

在调整提高在职在岗人员岗位工资的同时,参照同类在职在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适当调整离退休人员(包括内退人员)补贴。

类  别

发放标准

教授、副厅以上

610

离休人员

520

副高、处级

430

中级、科级

380

其他人员

220

三、适当提高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的待遇

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若管理岗位工资分低于本人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岗位工资分,可在管理岗位工资分上增加5分。

四、执行时间

这次调整的校内岗位工资标准从200671日起执行。

 

 

                                 襄樊学院人事处

                                2007年1月11

 

上一篇:襄樊学院福利费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