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使用和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市、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计算机网络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连入校园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有关规定及本办法,有义务配合并支持学院网络运行管理。
1.襄樊学院计算机网络是为全校区范围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全校区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互联,通过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实现信息快速沟通和资源共享。其服务对象是全校各院、系、中心、部、处、所、室,以及广大师生员工。
2.襄樊学院计算机网络分为主干网和局域网,主干网包括校区内各楼宇间的连接光缆及其附件、网络中心机房所有设备、各楼宇内网络汇聚点的接入设备、以及部分具有管理功能的接入层交换机。局域网由各单位、各部门或楼层间的计算机及其连接设备和线路组成。局域网应在网络中心的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建设,网络中心有责任协助指导和监督局域网建设,并使其正确接入主干网。
3.网络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技术管理和发展规划,除保证主干网的畅通外,还应保证有网络中心参与建设的局域网的畅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局域网,网络中心有权拒绝其接入主干网。
4.需要扩充局域网的单位应及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和扩充规划,以便网络中心根据局域网的发展扩充相应的主干网。未经学院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扩充下级子网或与校外单位连网、不得私自发展校外用户。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商业性活动。
5.对于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网络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接入校园网络。
6.为便于管理、减轻学院投资压力,我院网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7.为了保证学院各单位的网络建设质量,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基层单位的网络布线系统,包括为其配置主要节点的部分网络设备。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学院设在各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及其相关设备若遭受人为损坏,由基层单位负责赔偿、维修。
8.学院对网络设备实物实行属地负责制管理。对办公楼宇内的设备由网络中心、保卫处负责管理;对家属区,每栋联网的楼宇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网络设备实物安全,网络中心负责技术参数安全,以确保正常运行。
9.所有的校园网络骨干上的公共设备资产(包括光纤,交换机,设备箱,网线,模块等)均属网络中心管理,门房钥匙由网络中心保管,属地负责人确保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进出维护方便,设备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如发现异常,请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二级单位或个人自行投资建设的子网络资产属于投资者管理,运行上符合学院文件规定的,网络中心可以技术指导。
10. 除网络中心允许外,学院内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
BBS站或与BBS类似的公开的信息站点。确需设立公共文件服务器或Web等服务器的单位,应事先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指定专人负责,经学院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设立运行。所提供的信息只能限于学术交流范畴,不得涉及政治或违反知识产权的内容,并接受网络中心和学院保卫部的监督。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服务器,影响学院网络管理的,网络中心立即隔离其通讯,必要时报保卫部门收缴设备,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的权利。
11.学院主页由网络中心组织制作和维护,内容更新由学校宣传部和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的网站由各单位参照学院主站风格自行设计制作并维护,技术上必须符合网络中心要求,内容最后要注明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备案日期等信息。信息准确性方面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的、与校园网宗旨相悖的站点,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将其从校园网上隔离出去。学院为各二级单位在主网站上均设立有存储空间,密码由各使用单位掌握。各单位的所有信息,由于密码的泄漏或管理不善,导致信息错误或引起安全纠纷,均由相关单位管理者负责赔偿。
13.各二级单位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网络,必要时再确定一名技术人员协助管理。网络中心和各入网单位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14.用户开通校园网络业务时,除了提供必要的注册登记信息外,必须与网络中心签订网络使用协议。该协议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的业务范围。撤销网络时,也必须到网络中心注销帐号,网络中心将根据用户履行协议的情况予以办理注销,否则协议继续有效。
15.网络中心必须对日常业务留有日志,包括用户开销日志、访问日志、系统变更日志、系统运行日志等,以便有关部门和用户查询。
16.网络中心、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17.遵照国家安全局和市公安局[2002]66号文件精神,确保网络的安全使用,校园网将使用认证管理系统,学院内所有上网计算机必须经过注册认证后方能上网。网络中心一段时间后不受理查询账号、密码等一切与用户信息有关的活动。若要查询,请带上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有偿查询。
18. 网络管理人员要经常研究分析系统运行记录,提前预估运行状况,确保系统运行有保障。
19.网络中心机房是系统核心,在没有得到管理人员许可情况下与网络系统运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0.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为网络系统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安排必要的运行经费。
21.为了管理或法律的需要,网络中心可有限制地调用他人部分资料以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