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学院网络新闻发布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新闻发布,提高学院新闻网站“襄樊学院新闻网”(http://www.xfu.edu.cn/news/index.htm )登载新闻的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就襄樊学院网络新闻发布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襄樊学院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党委宣传部是学院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并负责网络新闻的发布、监管、审定等具体工作。

    二、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三贴近”原则,充分体现关注学生,关注教学,关注校园。

    三、新闻发布要突出时效性,特别重要的新闻随时报道,重大活动新闻2小时以内报道,重要活动新闻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在学院主页“学院新闻”中发布的新闻一般应是以下内容:

    1、全校性的重要工作和活动;

    2、襄樊学院重大的学术科研成就,学生思想、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

    3、部门、单位或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襄樊学院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省部级以上);

    4、基层单位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对全院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工作等。

    五、学院各级领导的日常工作性信息以及机关部门、直属附属单位、教学等有关单位的一般性新闻信息将在“校园扫描”中发布。

    六、新闻发布要严格审核制度。凡在“学院新闻”发布的新闻,需由院党委宣传部审核,重要稿件需报院领导审核同意。

    七、所有新闻发布,均应注明作者、新闻来源以及编辑发布单位和责任编辑。

    八、新闻发布时,应做好必要的相关链接工作,同时对网页新闻顺序、新闻布局重新进行调整设置。

    九、院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的选择、修改、排序、发布及撤除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学院其他单位自办网页的新闻发布参照此规定。

(完)  

(上传编辑  章勇)